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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总则        **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和药品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药品采购活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和药品采购各项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和药品采购各项交易活动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
为明确采招监管办、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的责任和工作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制定本工作职责。一、采招监管办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和药品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制订全市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或细则、交易规则和制度,依法管理、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
**章  总 则**条 为了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程的服务指导,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义乌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义乌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新农村建设工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管理、监督、服务,村级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工程项目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预算、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统一审核...
**章 总  则**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明确如下:一、进一步明晰政府采购工作职责(一)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二)市公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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